| 一、
综合科
负责报刊文件收发、传递、管理局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;负责会议组织、信访议案督办;管理车辆和安排机关集体福利;负责安全保卫、防火、市直卫生系统爱国卫生工作;调整全市卫生投资方向,优化卫生资源配置,搞好卫生事业年度统计;管理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业经费和财务活动,并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;抓好重点乡卫生院的“三项建设”;做好直属单位基建维修审批工作。负责全市医疗单位的经济管理和卫生经济理论研究;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3901
二、 人事科
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使用、文书档案管理。负责全系统干部、工人调配、劳动工资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,组织人才信息交流。办理局机关及系统内离退休人员手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。组织公务员参加培训及实施考核,组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。做好全系统职工晋升初级职称、中级职称、高级职称的资格审查工作。组织晋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考试、外语考试、计算机考试及计算机培训。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验。负责在职人员、离退人员年度编制核减。负责卫生系统干部、工资年度报表等各项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4181
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考核、调研,后备干部考核、培养、考察及知识分子、非党干部参政议证工作;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思想理论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;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考核工作;收缴党费及党组织关系的转换工作;非党积极分子队伍整顿培训工作;负责卫生系统队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、职业道德建设、行风作风建设工作;完成市委各综合部门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;协调支持做好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及统一战线工作。征集、整理交流卫生工作信息;负责信访工作。(党办)
三、 业务科
负责全局的年度计划,工作总结及局内的重要文件、会议材料的起草和工作目标的制定并监督落实;负责实施全市医疗事业发展规划;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;负责向社会开放的医疗机构、个体医疗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和执业医师、执业护士的资格认证及注册;负责全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;负责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及处理;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突发事件、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护;办理《医疗广告证明》;负责全市征兵、招生、劳动鉴定体检工作;负责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制定规划、组织协调、技术指导、参与考核验收;负责献血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。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条例、法规;制定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负责管理中医、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的医政管理。
负责制定卫生监督防病计划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对卫生防病和监督指导方针,对卫生监督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、结核病防治所实行宏观管理,加强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;对五大卫生相关行业的经营业户依法实施监督;负责组织重大疫区和食物中毒处理,监管疫情报告制度的实施;负责签发卫生许可证和执行行政处罚。
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卫生工作的指导方针;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及预防保健措施;对妇幼保健院、站、所实行宏观管理。负责母婴保偿工作;开展婚姻保健服务,做好婚前检查的宣传工作,负责监管妇幼卫生机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发放工作。
贯彻省地方病防治法规;制定全市地方病防治规划和措施;掌握全市地方病病情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治任务;参与驱绦灭囊工作;负责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岗位培训,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选拔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526
爱卫会办公室(副局级)
市卫生局一位副局长兼爱卫办主任,其日常工作对主管副市长负责(日常工作相对独立)。市爱卫办负责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;统一规划、部署爱卫办工作。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;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。组织开展创卫生城市、卫生乡镇、农村改水改厕、城乡除四害活动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3972
红十字会办公室(副局级)
组织群众性卫生救护及开展人道主义救援、自然灾害的救济活动;参与输血献血工作,推动无偿献血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4181
党委办公室
一、工作职责
1、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2、负责安排党委日常工作,及时向书记汇报全市卫生系统党组织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负责党委决议的落实、检查、督办。
3、组织制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的草拟工作。
4、组织本科人员对基层党的组织工作的开展、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。
5、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组织、宣传、纪检、统战、工、青、妇、综合治理、精神文明、计划生育、信访工作。
二、工作分工:
尹振国: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。
潘悦鹏:协助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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